最近台灣的社會新聞很多

通常看過就算了

 

但因為好幾天前,我不小心看到了某家屬跟好友到處轉貼尋找一個失蹤的女生

我也就看著擔心起來

每天都要花時間去看那篇文章,是否女生回家了,找到了

 

好幾天過去了,連媒體都不再追了

但我還是不斷的看po文者的留言跟臉書看是否有好消息

 

直到今天哥哥傳了新聞連結給我

端午節這天

 

這一個我完全不認識只看過照片的人

死了

而且是分屍

被棄屍

 

不對

是被強暴不成 (不成是殺人犯說的,實際上不知道)

然後殺人

分屍

 

這段期間,十來天,活得好好的

可以團購臭豆腐

可以教小朋友射箭

可以去聽音樂會

 

想著想著眼淚就不自覺落了下來

甚至自有的煩惱瞬間都消失了

 

覺得這個女生好可憐

看著失蹤海報的笑臉

就這樣生命停住了

 

你知道嗎

小燈泡事件我根本沒有很認真去關心

因為我知道他媽媽本身本質或當初是支持廢死刑的

所以當我看到她一些留言之後

我完全不再關心小燈泡的新聞

 

 

但是今天這個新聞

真的是心悶悶的

偷偷掉了幾滴眼淚

 

 

每一個生命都是獨特的,珍貴的

你有權力停止自己的生命

但沒有資格去阻斷他人活下去的權利

 

幹你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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